我国严禁跨境虚拟币交易,北京金融局对发币零容忍
我国不允许跨境虚拟货币交易。任何机构不得向境内出售境外虚拟货币,也不得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服务。
近期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和虚拟货币交易所的高压表态引发了外界的热议。 1月1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虚拟货币监管是否会更严格,毫无疑问,只会更严格。北京金融局对货币发行“零容忍”。发现一起罢工。虚拟货币不能也不得作为法定数字货币使用。只有我国人民银行才能推出法定数字货币。
目前,不少虚拟货币交易所采用VIE架构( ;VIEs)来规避风险,这意味着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分离。境外上市主体在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不实际开展主营业务,而是通过协议控制境内经营主体的业务和财务。
霍学文告诉记者,他已经关注到这种情况,这是违法的,也是不允许的。他表示,任何人在该国发行、出售和交易虚拟货币都是非法的,无论其伪装如何。同时,交易所涉嫌在境内销售加密货币、通过各种渠道引诱投资者投资虚拟货币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同时他强调,任何虚拟货币发行机构或交易场所不得向境内人士出售虚拟货币供境内投资者进行交易。这在北京是被严格禁止的。 “虚拟货币除了炒作、割韭菜外,没有任何实际价值。交易平台没有实际价值,只能导致投资者被割断,造成社会不稳定,所以没有存在的必要。”近日,北京警方严厉打击非法数字货币交易所,抓获BISS诈骗案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对此,霍学文表示,该交易所在国外注册,且有国内团队运营该交易所,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对于未来是否会发放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所牌照,霍学文回应称,“可能不会。”
“我国不允许跨境虚拟货币交易,任何机构不得向境内出售境外虚拟货币,也不允许任何机构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我们将密切监控和打击此类行为如果我们发现任何东西,我们就会消灭它。”一起。”霍学文说道。
自去年11月15日上海互金整顿办公室宣布开展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查处整顿活动以来,北京、深圳等多地相继查处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
12月2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称,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并推出零息借贷和两位数贷款。通过数字货币抵押贷款。币融等项目严重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文件指出,在京机构和人员不得宣传相关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业务销售或交易,不得与投资者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或变相交易,不得从事或者代理发行境内外虚拟货币。就交易活动而言,辖区内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本文来自迎见综合新京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